措施一:基层就业可高定工资
石市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而到石市4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平山、赞皇、行唐、灵寿)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还可高定一至二档职务工资。
工作满两年后,一年内在其他地方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为其办理就业调整手续,工龄连续计算。户籍关系按本人意愿,可委托市人才交流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也可迁移到工作地或原户籍所在地。
措施二:自主创业可减免税收
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在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待遇。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一定期限内免缴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生新办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税务部门依企业的类别不同,分别减免一定年限和幅度的所得税。毕业生在农村创办的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
措施三:“三支一扶”培养志愿者
石市还将认真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开展志愿者的管理与培养,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和问题。
同时,专门下发文件加强对志愿者年度考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价,考核结果载入个人档案,为今后就业提供依据。
措施四:建立毕业生见习基地
经多方协调,石市已初步建立起石家庄无线电四厂、市政建设总公司、国大连锁有限公司、河北华恒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华方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东明家俱公司、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见习基地。
同时,他们还推荐石家庄化肥厂和市畜牧水产局下属华牧集团申请省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措施五:“明白卡”毕业生更明白
举办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班,组织近40家市属院校(含民办学校)负责毕业就业指导工作的同志集中进行培训,就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学习研究交流,提高就业指导能力。
在毕业生离校前夕,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制“明白卡”深入市属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知识讲座,分析就业形势,介绍就业报到、档案转递、落户等手续办理,受到学校和毕业生欢迎。
措施六: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经济信息管理学校等多个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根据企业的需求设置专业,实现学校人才培养标准和企业用人标准的统一。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到企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成功率。
对此,石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深化校企合作,推广这种定单式培养模式,将毕业生就业功课提前做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