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莉最近正忙着9月12日的婚礼,略显疲态的神情中掩饰不住心中的激动。不过一个月前,她的感觉并不是这样。“当时我还是犹豫不决。”她对记者说。
23岁的文莉是哈市一家合资企业的部门主管。两个月前,通过朋友介绍,她认识了比自己大10岁、事业有成的张先生。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文莉觉得张先生体贴成熟,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所以见过双方老人后,两人便开始商谈婚嫁大事。
但此时,文莉的一位好朋友提醒她,像张先生这样富有稳重的男人,不可能只认识文莉一个女孩,而两人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对他以前也不甚了解。万一婚后才发现他的为人并不像开始认识的那样,为时已晚了。
听朋友这么一说,文莉也不知如何是好了,“毕竟我和他也不在同一单位,上哪儿去详细了解呢?”在朋友的建议下,文利推迟了婚期。
不久,文莉一位当律师的朋友得知此事后,告诉她,现在有些调查事务所有婚前调查的业务,不妨试试。于是,文莉找了一家调查事务所,对张先生以前的经历和行为做了详细的调查。一个月后,直到律师将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送到文莉手中时,文莉才真正放心,自己没有嫁错人。
其实,像婚前调查这样的业务在哈市目前并不少见。在107路公交车和南岗东大直街上,记者都发现了这种“婚前个人资料全面调查”的广告。
19日,记者以客户的身份来到了南岗的某家调查事务所。该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开办这项服务已有一年多了,前来要求调查对方婚前行为的男性居多,他们大都是想知道自己未来妻子婚前其他的感情经历等情况。
对不少人来说,委托调查律师进行婚前调查是一个保障婚姻安全的方法。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单位证明、婚检等手续。自由恋爱和经人介绍的双方的确感觉到婚姻的自由度提高了,但没有了以往“把门的”婚姻登记,大家感觉安全系数却降低了。
很多人认为,了解一个人短短一年半载是远远不够的,真要决定结婚,未来伴侣的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婚前表现等最好还是提前有个客观的掌握比较放心。
不过,法律界的不少人士对此却不以为然。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的靳律师就认为,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是与完善的网络建设相匹配的,个人的婚姻状况可以通过网络检索出来,没必要为未来伴侣是否隐瞒了婚史担心。对于家庭情况、婚前表现这些细节问题,双方最好采取坦诚相待或公证等法律手段做婚前约定,一旦一方隐瞒实情,另一方就可以拿出这些约定申请婚姻无效。另外,另一方以前的经历和行为只能代表其过去,将来如何还要靠彼此相互支持和理解,双方完全没有必要揪住以前的事不放而伤了和气。
(来源:生活报)